再生资源产业获发展契机 亟待政策加力
随着全球资源日益枯竭,资源供应日趋紧张,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对于节约资源、缓解资源短缺状况、减轻环境承载压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积极采取措施,并纷纷投入巨资,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快速发展。
我国再生资源产业随着经济回暖也开始出现新的发展契机。日前,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积极组织下,中国铝业(601600)公司、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18家单位筹备成立了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该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有望成国民经济新增长点
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快速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是解决资源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长、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熊维平指出,再生资源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2008年我国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总产值超过7800亿元,就业人员近1800万人,再生资源产业有望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而近期一些行业规划的实施,也成为再生资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催化剂”。日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的《2009-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规划》,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将达到1100万吨,约比目前水平翻两番,再生精炼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当年精炼铜、电解铝、精铅产量的40%、30%和30%以上。按照《规划》要求,我国还将确立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园区和市场,并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主任、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常务理事周宏春分析说:“从总体上看,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一些行业的回收利用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比如国外利用废钢铁生产钢铁的比例一般在50%以上,而我国仅10%,发展潜力巨大。另外,我国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这也是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重要有利条件。”
制约因素亟待突破
虽然我国再生资源产业近年来的发展很快,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回收体系不健全、经营不规范、加工技术较为落后、法制化和标准化程度不高等。
据悉,目前我国缺乏废旧物资分类标准及技术规范和各类再生资源生产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缺乏使得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操作性低,无法适应国际化的要求。比如废纸加工,由于没有统一的分类和质量标准,再生纸的质量无法保证。现有的废钢铁分类标准和有色金属分类标准也因管理问题和技术工艺问题无法实施,并且不能与国际接轨,亟待修订和制定。
周宏春分析说:“从总体上看,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规模较小,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低。截至2009年5月底,我国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仅有1016家。而目前全国仅从事有色金属再生产的企业就达6000家,大多数是自发形成的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经营。此外,一些企业生产技术较为落后,所用打包、压块、剪切等设备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产品,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迫在眉睫。”
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成立将成为再生资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新契机。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秘书长王吉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期联盟将集中攻克和推广一批废有色金属、废机电产品、废塑胶、废电子电器等再生资源利用、再制造产业化技术装备,使成员企业共同市场迅速扩大。联盟计划通过3-5年建设和发展,提高我国再生资源产业整体利用效率10%以上,产值年均增长25%,力争到2015年产值达1.5万亿元,到2020年基本形成我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开发出若干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再生资源共性技术,并在全行业推广。”
据王吉位介绍,今年以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积极参与科技部《循环经济科技政策研究》和《再生资源产业“十二五”科技战略研究》工作,并配合开展资源再生利用重大项目的研究。同时,在组织“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废旧机电产品和塑胶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过程中,积极调研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为科技部开展“十二五”有关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政策扶持不可缺
一直以来,由于受资源意识、环境意识以及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影响,各级政府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处理方式处于较低水平。
周宏春介绍说:“社会上对资源再生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些可以用作原材料的废物,如废塑料、旧轮胎等均被看作是‘洋垃圾’限制或禁止进口。有人对‘再制造’不了解,当商品冠以‘再制造’或‘再循环材料生产’时,便认为其质量有问题。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此外,在国家统计体系要求统计规模以上企业,但再生资源产业的很大一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从而导致我国再生资源利用率的失真。”
此外,我国不仅没有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方面的优惠政策,而且由于增值税抵扣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合理,导致利废企业经营困难。
周宏春表示,由于利废加工企业在收购废物用做原料时,无法得到销售发票,因而也就无法抵扣进项税,但在销售环节,仍需要缴纳17%增值税。换句话说,一般生产性企业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一部分销售税的,而利废加工企业不仅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实际上还要多缴纳税款,其结果是加重了利废企业的税负,影响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专家表示,我国再生资源产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发展再生资源产业,追求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多赢的经济发展模式,已成为社会共识。假以时日,再生资源产业有望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